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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法庭”解决了大问题——记一起群体性案件的执行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48:28 星期三

“为了这个事情,村里不知费了多少精力。有了微法庭,我们和法官之间沟通方便了,做起工作来也顺畅了,微法庭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这是天目山镇一都村的微法庭联络员在谈到一起执行案件时发出的感慨。事情要从涉及该村的一起执行案件说起。

2019年6月,一都村村民俞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俞某本人虽已服刑,但20余名受害人遭受的130余万元损失却未得到赔偿。当年7月,该案刑事退赔部分移送执行。案件立案后,经调查,俞某的财产只有位于一都村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经过实地走访,该块土地上已经建起了多幢厂房,并且由本地一家年糕加工厂租赁使用。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查,这些厂房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并且因为建成年代较久,目前已无法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此类无证房产无法直接处置,必须先行拆除后方可进行拍卖。虽然承办法官向当地政府发函建议及时对无证建筑进行处置,但短期内对该块土地进行司法处置的可能性不大。20余位受害人在了解上述情况后反应激烈,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信访,甚至集体向上级部门信访,村镇两级政府为此倍感压力。

一方面是案件执行遇到僵局,另一方面是村镇遭遇的维稳压力,共同面对的困难需要协作化解的合力。今年年初,承办法官利用我院微法庭平台,主动与一都村村委联系,此时正苦于应对村民不断信访的村委也迫切需要法院的支持。通过承办法官与村委负责人沟通讨论,双方确定了年糕厂暂时使用该土地,由法院和村委共同督促俞某家属分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方案。今年3月,承办法官和村委负责人在一都村微法庭共同召集全体被害人,向他们说明并解释案件的执行方案。大部分受害人理解法院和村委的工作,激烈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今年7月,首批60万元执行款由俞某家属代为缴纳至法院,并随之发放给全体受害人,受偿比例为44%,后续款项也已承诺分期缴纳。目前,所有受害人均已不再向当地和上级部门进行信访。同时,承办法官也对当地村委和受害人进行了后续走访,并与村委负责人确定了由法院督促案件继续执行,村委做好被害人情绪关注的办案思路,双方将继续运用好微法庭平台,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受害人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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