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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豪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5:33:32 星期三

邹家豪,男,1990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

该同志2013年9月进入临安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於潜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工作。六年的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审判员。完成了从大学生到一名员额法官的转变。在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踏实肯干,积极发挥个人能力,在法院众多工作中发挥了自己的积极作用。2018年,该同志获临安区优秀团员荣誉。

一、增强思想政治修养,坚定政治站位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该同志始终牢记“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累积起来的良好形象。”的道理,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中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该同志工作勤奋,甘于奉献。近年来,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民商事收案逐年上升,案多人少压力加剧,该同志在各庭室工作期间,能够克服困难,保持办案热情,主动多办案,办好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19年临安法院全面开展繁简分流工作,在繁简分流的新模式中,该同志能够快速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到诉源治理体系对目前法院工作的各项要求,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法院作用。在工作中该同志能够充分考虑当事人具体情况,积极快速处理案件,尽可能使案件化解在诉前。该同志对待当事人热心积极,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某外省当事人曾为案件三五日即收到三十余万货款,发来感谢信,感慨法官办事效率高。该同志全年办理诉前登记案件515件,担任法官助理办结案件135件。

同时,该同志积极参与法院各项重点工作、亮点工作,2019年是临安法院的亮点工作的丰收之年,“山花”现场会、清廉论坛、思廉通道、“微法庭”各项工作均在各自条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上级单位的好评,“微法庭”工作更是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推广。由于重点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班加点就成了家常便饭,该同志在接到任务后任劳任怨,工作勤奋,在保证自身工作的不掉队的基础上,放弃休息时间积极参与到各项重点工作的筹备开展过程中,在各项工作幕后都能看到该同志的身影。同时,该同志能够不断学习、更新认识,在各项工作中提出新点子、新方法,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三、廉洁自律,不忘初心,保持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廉洁自律则是公平正义的底线,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该同志能够认识到,法官职业任重而道远。在简案组工作中,会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律师,在此过程中,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规范工作八小时外的行为,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妥善的处理好与当事人、律师等主体的关系,保持距离,防止瓜田李下的不当行为,造成法院形象的损害。

邹家豪同志在法院工作中勤劳肯干,积极进取,发挥螺丝钉的精神,在法院工作中,认真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兢兢业业,以自己对司法事业光荣梦想,努力实践司法为民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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