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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以债权人说明会的形式高效办理破产清算案件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0:03:59 星期四

杭州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在我院有未执结案件10余起,涉及执行标的100余万元,早在2013年前后就已停产,法定代表人为躲避债务出逃在外,至今下落不明。今年7月,我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破产,民二庭审查后依法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为公司指定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公司的财产状况作了全面的了解,发现公司除银行账户内尚有1000余元存款外,没有任何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而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为240余万元。为高效推进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保障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的知情权,经与管理人反复探讨可行性,并在征询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决定依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精神,以债权人说明会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说明会于2020年9月18日在钉钉会议平台召开,各申报债权人通过观看群直播的方式全程参与说明会。本次会议未设表决事项,仅由管理人向债权人说明管理人履职情况、破产企业财产调查情况、债权审核情况等,并由合议庭向债权人说明破产清算案件进行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及债权人在程序推进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等。整个会议持续时间15分钟。目前,我院已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该案自立案受理到破产程序终结历时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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