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案开庭 |
作者:临法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01:00 星期五 |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逐渐变成一种资源,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而非法获利。近日,临安法院判决一起手机店经营者非法出售客户手机验证码的案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决赔偿公共利益损失6082.8元,责令其在杭州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起案件是临安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案。 丁某某在临安经营一家手机店,同时经过授权可以代办一些手机业务。客户陈某上门办一张新手机卡,丁某某利索地替客户办好手续,又热情地提醒陈某“新卡需要激活,我替你操作下”。客户罗某觉得自己话费消耗有点快,路过手机店时询问丁某某能否帮自己查下话费套餐,丁某某爽快答应“当然可以,手机和身份证给我下就好”。 客户们看到的是热情的经营者,看不到的是丁某某在柜台里把他们的手机号发到一个“接码群”里,再把收到的验证码发到群里,群里的上家就会回复这些验证码是否销售成功。通过这种方式,每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丁某某可以获利5至10元人民币不等。与此同时,客户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了多个手机APP,甚至有的还被用于了购物。 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间,丁某某一旦有机会拿到客户的手机,就会进行一波上述操作,通过这种方式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6082.8元。 临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应从重处罚。被告人丁某某系坦白,已退出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被告人丁某某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侵犯了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数据时代,围绕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已形成灰黑色产业链,轻则垃圾短信、电话骚扰不断,重则被犯罪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本案中,被告人丁某某作为通讯行业从业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能轻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未严守职业操守,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扰乱公民个人信息正常收集使用秩序,更使公民个人信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风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