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会 |
作者: 临安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8:30:00 星期二 |
7月19日下午,区法院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夏强同志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干警职工代表参会。 与会人员首先通过短视频共同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概要。 第二阶段,部分与会代表结合具体工作,交流学习心得。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东结合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详细分析了近年来本院审理的黑恶案件犯罪特征,对什么黑恶势力犯罪、什么是黑恶势力组织进行了解读,并重点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大亮点。陈卫东副院长指出,这部法律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彰显了党和国家浓浓的为民情怀。 昌化法庭副庭长甘文婷认为,这是第一部系统规范,是对前期扫黑除恶工作的总结,并结合自己承办的朱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享了2018年以来从事扫黑除恶工作的工作体验。 针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针对性明确,有组织犯罪情形 2018年年底,恶势力团伙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当时对于什么是恶势力犯罪、什么是软暴力。 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不拔高、不降格。 刑庭员额法官冯伟强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反什么、谁来反、怎么反。具有显著的特点,实操性和指导性高, 严格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 并对办案实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 普法宣传教育 未成年涉黑恶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再犯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确有必要的情况下,监禁刑 预防治理效果。 实务思考 刑庭副庭长郭廓从黑恶犯罪涉案财务处置和执行角度,分享学习体会。他认为黑恶势力犯罪 打财断血的重要性 第四章17条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对涉案财务处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 执行是生效判决的过程 确保生效裁判不折不扣得以执行。 民二庭法官助理项铿 从毒品犯罪角度出发, 缉毒干警付出 缉毒英雄 涉毒犯罪只是黑恶势力犯罪的冰山一角 冲击社会秩序、吞噬美好生活 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来之不易 向缉毒警察等无名英雄致敬 民一庭书记员马炜红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 区别划分、细节处理 感受到党和国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心 未成年人保护 家事纠纷中,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教育 法治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夏强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向全体与会人员分享学习体会。 分析了新法的特点 适用主体体现了浓厚的扫黑除恶 适用范围 依法办理 体现了严的主基调 提出了高度可能性 黑财清底打击力度空前 规定了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报告制度 总结前期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形成了各单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局面 三是多处出现了从重处罚的要求 通篇是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的结合体 77条 三特点:各界高度重视,自上而下,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 学习普及的周密性强 预防和治理 案件办理 涉案财务认定和处置,打财断血 去经济化 国家工作人员涉黑恶组织犯罪的处理 保护伞 是总结斗争经验,充分吸收司法解释,加强 对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用好用足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第三条,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的 政治安全是根本 人民安全 经济安全 三年来,全国扫黑除恶工作打击的犯罪团伙 涉及人员众多 黑恶势力对于国家治理、人民安全 二是要严格贯彻执行。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要把学习 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之一,全面理解把握,内涵精髓,不仅刑庭要学,全体干警都要学。 提升运用法律的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产出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举措 把握好适用标准 全社会要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预防犯罪 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通过宣传 人民群众参与度。 四是要严明作风纪律。全体干警应当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净化朋友圈,禁止出现任何渎职、违纪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