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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6:26:42 星期一

8月9日,省高院召开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指示要求,部署全省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主持会议,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新作人民法庭工作报告。我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到现场作经验介绍的基层法院代表,在会上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我院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深入开展法官“周四有约”,推行设立“村社微法庭”,精准提供司法服务,逐渐形成特色明显的司法服务品牌,有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半年,三个人民法庭共新收案件787件,同比下降28.06%,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依托镇(街道)综治平台,深入开展法官“周四有约”,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积极争取辖区镇街党委政府支持,依托镇街综治平台巡回办案。常态化与各镇街综治中心、基层组织开展“点对点”联系,互通涉诉纠纷信息,排查纠纷隐患,对于有苗头的群体性涉诉、涉访纠纷、职工欠薪等纠纷,法官及时提前介入指导,防止矛盾激化。为基层调解提供全方位司法指导,通过受邀现场指导、讲座、QQ微信工作群等方式,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保障。

二是依托“党建+互联网”推行村(社)“微法庭”,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在将法庭职能延伸至镇(街道)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诉讼服务辐射范围,提升村和社区一级群众及组织的法治意识,依托“党建+互联网”,在村(社区)层面设立“微法庭”。 强化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吸纳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领头雁”式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发挥他们贴近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优势,协助法官调解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纠纷,打造“纠纷从哪里来,调解回哪里去”的“枫桥经验”升级版。普及推广“移动微法院”及“浙江 ODR”在农村社区的应用,在“微法庭”设置“浙江ODR”“移动微法院”平台代办点,解决信息化平台在农村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让当地村民也能享受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借助网络庭审直播平台,组织村民在文化大礼堂中观看婚姻、借贷、酒驾等案件的庭审直播,并由主审法官远程以案说法。

三是立足乡村振兴,强化各项要素保障,延伸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法庭基层“窗口”作用,打造过硬司法队伍,目前三个法庭共拥有干警16名,其中员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4人,本科学历以上14人,把优秀的力量下沉到基层。设立保护区巡回法庭,助力“生态宜居”,挂牌成立“天目山保护区巡回法庭”和“清凉峰保护区巡回法庭”,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案释法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助力“乡风文明”,充分发挥法庭巡回审判的优势,选取农村多发的“农嫁女”权益分配、赡养抚养等纠纷,依托临安作为全省文化礼堂建设先行区的优势,积极开展送法进礼堂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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