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法院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0:02:42 星期三 |
5月20日,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浙江高院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九则,充分展示各地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护航美丽浙江建设的务实与担当。其中,临安法院打造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多元共治体系创新事例入选。 创新事例简介 【基本情况】 古树名木是“绿色文物”,是“活的化石”,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杭州临安地处浙西山区,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现存古树名木超1万株,是杭州市古树名木数量最多的地区,还拥有浙江省最古老的圆柏(2000余年)和最高的金钱松(58 米)。为更好保护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临安法院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积极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在全国率先探索“古树法官”工作机制,通过组建一支“古树法官”队伍、设立一个司法保护基地、构建N方协同保护网络,打造古树名木多元共治保护体系,实现前端预防-案件审理-案后修复全链条保护效果。 【运行成效】 组建一支“古树法官”队伍。任命环资审判合议庭3名员额法官为首批古树法官,落实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制度。古树法官负责涉古树名木的案件审理、常态化联络和修复落实监督工作,集“法治宣传员+协同联络员+修复监督员”三员于一身。深入推行“林长+法官” 机制,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生态修复”闭环机制,积极探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司法建议、倡议书等方式,实现司法保护从“被动救济”向“主动预防”转型。 设立一个司法保护基地。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全市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 ,依托该基地持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不断做实保护效果,与天目山自然保护地共享法庭相结合,实现案件巡回审判、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科研调查、普法教育等功能,如在该基地开展天目山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座谈会,多单位共同探讨,为真正保护好古树名木出谋划策。发挥浙江农林大学智库优势,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合作调研,以理论指导实践。目前已依托该基地开展常态化巡逻 20 余次,覆盖保护区古树名木2000余株,真正做到“法” 护古木,天目叠翠。 构建 N 方协同保护网络。发布《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十条意见》,联合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召开座谈会、研讨会8次。与古树名木所在镇街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古树保护法治体检”10 余次,针对砍伐、 倾倒等风险提前介入,提前预防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如在审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古树群附近的村庄常有破坏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临安法院在裁定准予的同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复绿工作的验收监管,维护古树群周边的生态环境,古树群发展良好。 凝聚全社会保护共识。向社会发出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如上阳村的浙江最古老的圆柏因位于主干道旁,加上许多游客慕名前来烧香祈福,存在被撞击、烧毁的风险,临安法院在该棵圆柏下设立倡议书,回访中当地村民说现在人们看到倡议书,离开前都会自主熄灭火烛,收拾好垃圾。临安法院还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巡展,举行临安区首次碳汇交易签约仪式,共开展相关普法教育活动10余次,参与群众超1万人,凝聚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共识。系列保护活动被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并登上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全网阅读量超百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