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污染环境案 以案释法筑牢生态防线 |
作者:宣晓云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23:29 星期五 |
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相关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10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024年3月25日,被告人章国南在经营杭州临安天信电子厂过程中为减少成本开支,故意将电子厂生产车间的废水水管连接处断开,将原本应通过废水水管到达污水站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引入厂内露天水槽中,导致生产废水直接与雨水混同排放到工厂附近的小溪内。经鉴定,案发时排放的生产废水属于有毒物质,排放到小溪里的水样总铜浓度超标达124倍,严重污染环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章国南的行为已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组织下,控辩双方围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最终,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通过这次旁听庭审,认识到当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也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部门和公检法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性。为此,我们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细节,加强公检法联动。另外要向企业加大宣传,以案释法,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加强现场服务指导,帮助查找隐患,及时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环境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於潜中队中队长梅昌盛说。 |